Archive for 2月, 2009
天主不需要你我
集祷经(Collecta, collect)—总论54号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集祷经是开始礼的结束。集祷经是中文的翻译,相当不错,拉丁文为Collecta,英文的就是collect。这样的称呼源自法国的礼仪,意思是说,主礼把团体的祈祷收集、聚集起来呈献给天父。
总论指出,集祷经通常包含四个部分:主礼的邀请、静默——有足够的时间让信友意识到自己站在天父前,并形成自己的意向,然后是祈祷的正文。这祈祷的内容往往表达庆祝的特性,这可以在其他礼仪节期和纪念圣人的集祷经中看出来。最后,是教友们的回应:阿们。
此外,还需要注意:1、集经经指向天父,学者们的研究显示,按罗马礼的传统,弥撒中的集祷经基本上都是指向天父(To God, through Christ, in the Holy Spirit),只有极少数的指向基督,如将临期第一周星期五的集祷经;2、一台弥撒中只念一篇集祷经;3、通常是用长式的结束语:如,以上所求是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和……
在拉丁文中,集祷经的神学架构很清楚:1、称呼天主(Address),2、回顾救恩史(anamnesis),3、呼求圣神(Epiclesis),4、祈求(intercession),5 结束词(doxological conclusion)。中文的翻译是否仍保持原来的神学表达,不是非常清楚,还须来日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四十天
其实,从公元第二世纪开始,基督徒在圣周五和圣周六已有守斋的习惯,准备复活节的到来。到了第三世纪,他们认为两天的斋戒不过瘾,所以,圣周开始就守斋,这可以从亚历山的狄奥尼修的书信中看出来。到了公元325年举行的尼西亚第一次大公会议就开始谈及复活节四十天的守斋准备(Quadragesima Paschae)。
这目的很清楚是效法耶稣受若翰的洗礼后,进入了旷野守斋长达四十天(玛4:2;路4:1-2)之久。教父们通常把这习俗和梅瑟在西乃山四十天没吃没喝(出34:28);厄里来先知走了四十天四十夜到了天主的山——曷勒布,以及以色列子民在旷野中四十年的例子等同起来。
原来,四十天是指在复活节前六个主日开始直到圣周四止,刚好四十天。为什么直到圣周四为止呢? 因为,在圣周四通常会为忏悔者举行特别的仪式和弥撒等,好使他们能参与圣周五及圣周六的礼仪。
至于,当时罗马为准备复活节守斋多长时间,学者的意见不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主日不守斋。因此,他们想通过增加几天以达到四十天完整的数字。这此过程中,他们使用了两个方法,第一就是把圣周五和圣周六从三日庆典中分出来,以增加守斋的数目,这样就由原来守斋的数字增加到三十六天。这个数字为教父而言,非常有意义,就是一年中的十分之一。不久后,又加上四旬期主日前的四天,数字又刚好是四十天,所以,四旬期也就从圣灰瞻礼开始。
不过,我想这个数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些特别的日子接近天主,帮助自己和慕道者与基督相遇,走灵修的旅程(spiritual journey)。
四旬期
四旬期,就其字面的意义,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知道的教会以四十天的时间,通过祈祷、守斋和行神形哀矜准备慕道者接受入门圣事与信友一起庆祝复活节。
但是,从词源来看,四旬期(Lent),没有四十天的意思。它来自古英语,意为‘春天’。就其原意而言,四旬期是灵性和新生命成长的春天。这和我们的节气—春季是一致的。因此,四旬期可以说是我们每人迈向、重投天主怀抱的灵性之旅。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这段时间内,教会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准备慕道者接受洗礼和信友的告解。因此,在基督徒入门圣事的礼典中就说,四旬期是纪念、准备洗礼和告解、和好的时期。
从教会最早的感恩祭典中,我们得知四旬期的开始,教会就为慕道者覆手祈祷,举行不同的礼式(Scrutinies, exorcisms),授予他们天主经和信经(Traditio symboli)以及后来的授予福音等,讲解、引导他们,鼓励他们按所教导的生活,并以守斋来准备他们,尤其是在圣周六。圣周六,当主教前举行redditio symboli时,他们就要在主教前背诵信经,把教会交给他的,还给教会,所以称为redditio symboli.总之,在这个时期内,准备慕道者是教会的焦点。
当四旬期失去了洗礼的特性时,另一个特性:Penance,开始盛行。在这段时间内,教会为忏悔者举行特别的仪式,如主教给忏悔者覆手们,圣周四举行的修和等。之后,他们可以参与教会举行的礼仪。值得一提是,有学者称,我们现有撒灰礼,很可能起源于当时主教给忏悔者的覆手祈祷。
梵二会议后,教会也恢复了四旬期原来的特点,“四旬期的双重特性,就是特别借着纪念领洗或预备领洗,并借着苦行。信友们更热切的听取天主的圣言,并专务祈祷,以便准备庆祝逾越奥迹。”
在四旬期的开始,让我们以积极的心态,可行的计划,善度这神圣的时期,并能借此时期,加强祈祷、灵修、实行爱德;重学习教义、圣经;培养信德,接近天主。
总论7
1、光荣颂是一篇古老的赞美诗;
2、经文不得更改。不过,这可能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而言。两三前年,国际礼仪委员会重新翻译了光荣颂,而且去年世青节期间,在教宗的弥撒中,也采用了新译文的光荣颂。
3、由合唱团或全体一齐唱,若不歌唱,則大家一起誦念。
4、除将临期、四旬期外,主日、节日及庆日应唱或诵念光荣颂
其实,光荣颂如同垂怜经一样原来不是弥撒礼仪中的一部分。在拉丁礼的教会中,光荣颂是一首歌恩和节庆日的歌曲。按经文的内容看,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向天主圣父,如我们赞美你、称颂祢、朝拜祢、显扬祢、感谢祢。第二部分指向耶稣基督: 主、耶稣基督、独生子;主、天主、主天的羔羊,圣父之子……最后则以天主圣三的形式结束。
那么是什么时候进入并成为弥撒的一部分呢?大多数的学者都同意,是教宗西曼古斯(514)时代进入并成为弥撒中的一部分。教宗规定在由主教主持的主日和殉道者的庆日弥撒中应唱光荣颂,但在神父主持的弥撒中,只有在圣周六和神父首祭弥撒中可以唱光荣颂。到了十一世纪末,神父主持的圣诞节弥撒中也可以使用光荣颂,后来就慢慢地成了弥撒总论所规定的主日、节庆日应使用光荣颂。
Kyrie eleison
An empty container
总论5
致候词后,主礼邀请信友静默片刻,然后,全体诵念Confiteor. 最后主礼以赦罪经文结束,但此经文不具有赦罪的效果。 这经文本来是主礼准备自己的经文(Apologia),拉丁弥撒就是非常好的一个例子。主礼念了以后,辅祭员又重复了主礼所念的Confiteor。
感恩祭典提供了不同形式的经文,方便主礼采用不同形式的经文。看起来,另外的几式经文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因为,主礼采用的时候不多。
总论也提及,主日,尤其是在复活期内可以以洒圣水礼代替忏悔礼,纪念我们所领受的圣洗圣事。此外,若在弥撒内诵念日课,也可以代替忏悔礼。
感恩经中可以添加其他的名字?
非常高兴看到读者在礼仪栏目中,问是否可以在感恩经中添加其他的名字。
问题是这样的:在前三式的感恩经中,可以提到亡者的名字,那么,主祭何时可以提及亡者的名字呢?同时,感恩经中也提及圣人的名字,偶尔,主祭是否可以提到当天的圣人或会士提到会祖圣人的名字呢?
教授回答说:
1、通常而论,只有在特别的情况下,提及亡者的名字和特别的祷词。如殡葬或亡者周年弥撒。在其他的场合中,若为亡者献弥撒,最好是在弥撒开始时或在信友祷词中提及他们的名字。感恩经中不能常常提及亡者具体的名字。
2、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生者——我们,教宗和主教除外。其实,在极少数的例子中提及生者,如在圣洗圣事中,提到代父母的名字;在复活八日庆期内,以集体的名义提及新教友。
3、感恩经中也提及新婚夫妇。还有一些其他场合的祷词,如在坚振和圣秩圣事中。不过,这些祷词均是在礼典弥撒(ritual Mass)(如坚振、婚配弥撒等)中提到,而不是在平日的弥撒中提到。
至于提及圣人的名字,我们应遵从每式感恩经独有的特性。教宗若望二十三把“圣若瑟”加入第一式感恩经中之前,传统上,第一式感恩经中纪念二十四个圣人,分别以两组纪念十二个宗徒及十二位殉道者,现在可以提到七个圣人。这些名字意味着整个教会大家庭奉献神圣的祭献,因为他们被视为是相称的殉道者,为基督献出自己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偶尔使用全部圣人的名字,阐明普遍成圣的使命,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其他的感恩经中,只有第三式可以加入主保圣人或当天的圣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士提及会祖的名字是适宜并恰当的,尤其是在修会管辖堂区举行的弥撒中。但是,主祭提及不在感恩经中圣人的名字,是不恰当的。这意思是说,主祭使用第一式感恩经中时,可以诵念七个圣人,也可以诵念二十四个圣人,但是不可以添加其他不在这名单中的名字。同样,他也不可以在第二、四和修和圣事感恩经中加入圣人的名字。同样,他也不可以在第二、四和修和圣事感恩经中加入圣人的名字。
总而言之,如果主祭要提到主保圣人,那么,就必须使用第三式感恩经;或者,环境许可的话,使用求恩的弥撒。
之所以十分高兴看到这样的问题和答复,是因为目前感恩经常常被滥用、误用,主礼随心所欲添加圣人的名字,更有甚者提到本堂神父的名字。虽然,为某些人这问题和答复或在其他不能添加圣人名字的感恩经中没有什么,无伤大雅,为本人而言,却不然,却很重要。若仔细阅读《救赎圣事训令》,就会明白,this question actually means something to us.若忠于教会的话,身为教会的牧者应按礼规虔诚地举行每日的感恩祭。因为,礼仪是与基督相遇,此时此刻的相遇(present encounter)。
总论4
总论3
当其他辅礼人员偕同主礼进入圣堂时,开始唱进堂咏,若不唱可由读经员或主祭诵念弥撒经书提供的对经。总论指出,进堂咏具有多重意义:1、开始礼仪的庆祝; 2、促进教友之间的团结、合一;3、引导教友进入礼仪节期或庆节的奥迹中;4、伴同主祭及辅员人员进入圣堂。
总论特别指出:进堂咏歌曲应取自《羅馬陞階經集》(Graduale Romanum)或《簡要陞階經集》(Graduale simplex)中的對經及聖詠,或用適於彌撒該部分、同時適合於該日或該時期的其他聖歌,其歌詞應是主教團批准的。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三:1、歌曲不是取自《羅馬陞階經集》;2、据本人所知,很多堂区使用的礼仪歌集,不但没有主教的许可,更不用主教团的批准了;3、歌曲常常偏离弥撒的主题,就是既没有表达庆节的意义,也不符合弥撒进堂的要求,一言以蔽之,风马牛不相及。
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主教关注礼仪生活的庆典,另一方面,要投入精力培养服务礼仪的信友。因为主教是名正言顺的Liturgist.
灵性的聋子和哑吧
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稣在外邦人的地方——十城区,治好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我们都知道聋子是由于某种障碍,听不见、到别人说话,听不到其他的声音;即,有耳却不能闻(咏113)。哑吧就是由于某种障碍不能与人沟通、分享,‘有苦难言!’有口不能言。由于,他的请求,耶稣就医好了他,尽管他是一个外邦人。耶稣对他说:厄法达,意即开了吧。他说话就清楚了,耳朵也开了,可以听到其他的声音了。
这个聋哑人的状况是我们灵性上聋子哑吧的象征。当我们不听从上司的安排、不接纳朋友真诚劝告和建议、父母的教导、老师谆谆教诲,良心的声音与召唤,我们就是聋子。当我们不宣讲真理、正义、不讲福音、天主、或对不道德之事沉默不语,我们就是哑吧;当我们封闭自己,不与沟通,不与人分享心得、体会或苦衷,我们就成了哑吧。今天我们也怀着谦卑的心情,来到耶稣面前,恳求耶覆手医治我们,开启我们的耳朵,如同洗礼中开启候洗者的耳朵一样,使我们的耳朵能听到天主的声音,听到福音的美好,听到良心的呼唤;打开我们的口和心门,使我们的口能宣讲天主的智慧、真理和正义,宣扬耶稣基督,如同福音中的聋哑人一样(7:36)。
总论2
弥撒经书总论1
本主日弥撒经文欣赏
话说fermentum
前几天,我的老师,礼仪专家——罗神父,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及说:“問題常常都是把「好」事情,「不對」地行在「好」地方,結果,「兩者」都被破壞了。牧者和教友,對禮儀的了解不足夠,怪不得「禮儀憲章」強調禮儀培育的重要。同時,好的禮儀培育和牧靈工作,也不應該以「遷就」的態度,淡化或混淆箇中意義。” 圣保禄宗徒也指出自己做事的原则说:“凡事可行,但不全有益;凡是都可行,但不全助人建树”(格前10:23)。
此后,他也提及将来罗马礼是否考虑把平安礼移到准备礼品前,也就是放到原来的位置。历史的资料证明,原来的Pax Domini就是在奉献礼品之前的,如同他所指出的,按第二世纪犹斯定Apologiae的描述。此外,著名的学者,Jungmann et Dom Gregory Dix 都指出这一事实。
这使我想起罗马礼中一个非常古老的习俗,就是fermentum. 什么是fermentum?就是教宗集会弥撒(Stational Mass)中所祝圣的圣体,由辅祭送到罗马城内的Titulli Churches,在那里举行礼仪的主祭就在Pax Domini之前,把fermentum 放在圣爵内,表达与教宗的共融,教会的合一。这是因为他们不能参与教宗主持的弥撒。这意义非常好,不过后来大概到了七八世纪,这习俗就慢慢消失了。很可惜,我们现有弥撒的中擘饼礼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有学者称可能是由于fermentum的习俗,改变了我们现在弥撒中平安礼的位置。
圣女亚加大
鞋子的故事
鞋子在圣经中似乎占有一定的位置,旧约、新约均提及它,就我们思高圣经而言,竟达五十处之多。
旧约中关于鞋子的故事可见于出谷纪。当上主在荆棘丛中召叫梅瑟时,天主对他说:“不可到这里来!将你脚上的鞋脱下,因为你所站的圣地”(3:6)。若苏厄亦有如此类似的经验。当他即将临近耶里哥时,他在神视中看见天主的使者,他对若苏厄说:“将你脚上的鞋脱下,因为你站的地方是圣地”(5:15)。在这里两处中,鞋子具有不洁净、肮脏之意。不过,新约中洗者若翰的对听众的宣言,却另有新意。因为,他说,后我而来的那一位,比我更强,我连提他的鞋也不配,这表示若翰的谦卑,耶稣的伟大。正如他自己所诠释的一样:他应该兴盛,我却应该蓑(若3:33)。
圣经也呈现给读者鞋子的另一个形像。在卢德传中,当波阿次履行自己至亲的义务,要娶卢德时,他却自己的鞋子作为购买了田地的证据(4:7-9)。这里,鞋子作为证据出现,没有消极、否定的意义,反而,我们看到的是积极的。是交易,物证。不过,鞋子最美的例子就是在雅歌中对鞋子的描写和称赞,“公主!你脚上穿上凉鞋,是多么美丽!”(7:2)。新约中,圣保禄也有类似的表达:“以和平的福音作准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弗6:5)。
虽然如此,在不同的文化中向某人扔鞋子却被视为鄙视他人、尊严、人格等的行为。去年末和今年初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事实。
当美国总统访问伊拉克,向伊民演讲时,一位记者把自己的鞋子扔向正在演讲的美国总统。幸运的是,鞋子偏离了预设的目标。此后,各地纷纷报道,美国也深感愤怒和不满。此举被当地人认为是最大程度上对一个人的侮辱和轻视。后来,据报道,有人愿意以高价购买那双鞋子,不知结果如何。刚刚发生在温总理的事件亦不例外。虽官方的报纸,新华、中国日报都没有报道扔鞋子的事件,只是说有不良份子在捣乱,但事实上,温家宝总理的事件与布什的事件雷同。他在英国剑桥大学演讲时,示威者向他扔鞋子,怒骂他是独裁者(dictator)。中方表示非常不满,这是十分正常和自然的。因为,他代表中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中国的象征。因此,向他扔鞋子是表示侮辱中国,鄙视中国,我们当然要表达我们的抗议与愤懑。虽然,温总理当场斥责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不应该以此方式表达对人身、国家的攻击,但他仍不失大将的风度,说,这种行为不会伤害、妨碍双方国家的关系,赢得了师生们赞赏。
据有些学者分析,从此以后,扔鞋子事件可能会经常发生。温家宝总理事件是伊记者的翻版,就是重演了去年布什总统事件的一幕。但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会在什么时候发生,会发生在谁的身上。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