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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开面饼

掰开面饼

 

为什么神父在祝圣圣体前念:“他分开面饼,交给他的门徒说……”而不分开面饼,直到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时才掰开呢?我想很多神父都有这样的疑问,所以,为使动作富有意义,有些神父真的在祝圣圣体时把面饼掰开。不吝赐教!

 

 

在回答为什么祝圣圣体时不掰开面饼前,我想起在《救赎圣事训令》中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救赎圣事训令》55#说:“有些地方出现一项流弊,即司祭在弥撒圣祭祝圣圣体的一刻把祭饼擘开。这流弊与教会传统相违,应备受谴责,并急须改正。”

 

拉丁礼的传统为何不按照仪式(not ritually: 即不按所念的经文)在祝圣圣体时掰开面饼的理由很多,我们现说明如下:

建立圣体的叙述描述了基督的四个动作:拿起面饼、感谢赞颂、掰开和分给门徒。这四个动作形成圣公会礼仪学家额我略迪克斯所谓的感恩圣事的轮廓。

 

的确,拉丁教会按这四个动作的仪式构建感恩礼仪和领圣体礼。呈献礼品表达拿起面饼;感谢赞颂是感恩经的核心;除免世罪天主羔羊时,掰开面饼;交给他的门徒即是领圣体。

由于建立圣体的叙述在感恩经之内,所以,建立圣体的叙述是属于在赞谢赞颂天主圣父的范围之内。最好感谢赞颂的行动就是道成人身的基督的逾越奥迹。在建立圣体叙述中,教会把基督的行动和继续举行这纪念性的事件与圣父连在一起。这种纪念的仪式不仅仅局限于圣体圣血的实体转变,也包括追念死而复活、升天,基督整个救恩奥迹的临现。没有其他感谢赞颂的行动可与感恩礼中对圣父的感谢赞颂比拟的。

由于感恩祈祷的目的是向圣父献上感谢赞颂,所以,当念“你们大家拿去吃时”,对信友直接戏剧性的动作,如掰开面饼,是不对的,的确模糊此时仪式的本质意义。

因此,按照上述的逻辑,我们也可以说,司铎在祝圣体圣血后向信友举扬圣体对血的习俗是不合适的。从神学的角度而言,举扬圣体圣血的动作对祝圣体血的有效性不是绝对必要的,如同部分东方礼中没有此动作一样。但,从历史的角度而言,举扬圣体、圣血的确是满全信友们渴望瞻仰圣体、圣血的愿望。

举扬圣体、圣血的起源已有一千多年了的历史了,并且已成了普世教会礼仪的一部分,所以,这仪式不但引导,而且培养教友对‘基督真实临在’的信德已长达数世纪。因此,此仪式应视为是礼仪发展的一个合法仪式。我认为在祝圣前掰开面饼则不能视为同一的情况,不是因为它该受谴责。

 

罗马礼在感恩经之后,以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伴同掰开圣体放入圣血是强调我们分享我们的救世主——基督,而不是普通的面包。我们参与的是祭献性的宴会。这信德加强了我们对仁慈和平安的渴求。因此,在尚未结束感恩赞颂之前,在祝圣这前掰开面饼与这个意义相抵触。

最后,尽管说服力稍弱些,但可以从礼式逻辑的观点中得出结论。如果“他分开面饼”一定需要仪式动作的伴同,那么,同样地也适用于“他交给门徒们”。不言而喻,我们必须在念祝圣经文之前把面饼分给每个人。我不能想像分送葡萄酒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这种推论和说法是荒唐,不合情理的,但指出的是,不是所有礼仪的经文需要动作的伴同,特别是当礼仪本身以更全面的方式说明其最深的意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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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香和摇铃

举扬圣体对血时,可以同时使用提炉和振铃吗?

 

《罗马弥撒经书总论》150号可以解答这个问题。“即将祝圣圣体前,辅礼人员斟酌情形,可摇铃提示信友。依照各地习俗,在显示圣体圣血时也可同样摇铃。

若行奉香礼,在主祭祝圣圣体圣血后,向会众显示时,由一位辅礼人员向圣体圣血奉香。”

由于弥撒经书总论清楚地许可这两种可能性,因此,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两者都可以使用。不过,它们的作用不同,振、摇铃主要是提醒教友,奉香是尊敬圣体奥迹的方法。所以,同时使用奉香和摇铃是不会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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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ale ROmanum 2008

这是我最近收到的一份珍贵的礼物。月初,与数位好友相聚广州起探讨教会的生活;返温时途经厦门与分别多年的意大利朋友Paolo见面。原来,我只是请他代购,但相见时,他坚持这是分别多年后的礼物,于是,我安慰自己说:施比受更有福!

这是2008最新版的弥撒经书的修订版本。乍看之下,不难发现:

1、在弥撒礼成时,在保留原有的结束语外,即弥撒礼成,感谢天主。还增加了另外的三式:

    1、弥撒礼成,去传扬基督的福音!Ite, ad Evangelium Domini annuntiandum.

    2 、平安地去吧,用你的生活光荣、赞颂天主。Ite in pace, glorificando viva vestra Dominum.

    3、平安地去吧, Ite in pace.

2、目录中一目了然,主基督受洗节位于圣诞节。这或多或少可以纠正主基督受洗节就是常年期第一主日的说法。这与教会官方文件的说法也是一致的:圣诞期从圣诞节第一晚祷开始

直到主显节或一月六日后的主日止常年期从一月六日主日后的星期一开始直到圣灰瞻礼前的星期二为止;又从圣神降临节后的星期一开始到将临期第一主日前的第一晚祷为止。(教会礼仪年及年历总论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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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圣祭礼仪眨眼而过时

 

尽管孩子们不能完全明白感恩经的意义,但是,教会教导我们,当我们跪下来时,那是最神圣的时刻,应避免分心把注意力集中在祭台与主礼身上。十多年过去,我十分伤心的是,失去了感恩经的隆重和神圣性。在一个小时的弥撒中,读经和讲道就花了半个小时,而从信友祷词到圣三大阿门,在大部分的堂区只用六分钟。在一些堂区,弥撒后的通知更长。有什么样的方法可使眨眼即过的感恩经缓慢下来呢?

 

我们的读者问了一个颇为重要的牧灵问题。在举行弥撒时,弥撒时间的比例经常失去平衡,这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在最神圣的刻过于草率。

这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现有的弥撒结构,从光荣颂、三篇读经、讲道、信经和信友祷词,必然地使弥撒的第一部分占据了大量的时间。

不过,这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圣犹斯定向罗马当局解释弥撒说,时间越多,读经和讲道越长。他对弥撒第二部分的记载相对就比较简单,可能是由于当时教会面临迫害。

因此,问题不在于平衡弥撒的每一个部分,而是给予感恩礼仪应有的重视。因此,按节庆日礼仪的安排,我相信这种困难是可以克服的。现有的礼仪选择使用音乐和仪式的空间较大,这种选择可以避免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圣道礼仪上。

我简单扼要地提出几个要点。这些要点有助于增加教友的注意力和对感恩礼仪圣祭礼仪的神圣感。
1
、应避免使用第二式感恩经。虽然不禁止在庆日使用第二式感恩经,但是,弥撒经书中的第二式感恩经基本上是为平日弥撒的。主日使用第二式感恩经一定使人感到弥撒做得很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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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更多的音乐。歌唱所有或弥撒的常用部分,如:颂谢词、圣、圣、圣、祝圣体、血、信德的奥迹、圣三颂以及大阿们、天主经、天主的羔羊等,这可增加隆重的气氛和突出圣祭礼仪的重要。

3、使用提炉和蜡烛。大节日可以使用这些来增加神圣的气氛。即使在平常的主日,进堂、福音和奉献不使用提炉,但在念感恩经时,依旧可以使用蜡烛。虽然,使用蜡烛不会延长弥撒的时间,但是增加神圣感以及把教友的注意力集中在礼仪行动上的一种方法。

4、司铎应尽力克服机械式的祈祷,这种例行公事的做法进入礼仪,反而应使每台的弥撒成为真正与天主相遇的机会。教宗庇护十一世(1922-1939)告诉一个新神父说,他不希望他第一台弥撒是他生命中最不热心的一台弥撒。教宗不是鼓励司铎们例行公事,而是挑战年轻的司铎要更热切地举行无价之宝感恩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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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或显示屏

投影仪或显示屏

目前,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很多堂区都使用投影仪投射歌曲,并附有不同图案的幻灯片。那么,教会对于这种做法有什么样的规定和原则,特别是在弥撒中使用投射的图片呢?

 

由于,使用录像或投影仪是现代化的产物,且很稀少,因此,教会目前几乎没有特别法涉及这方面的问题。不过,美国主教团关于教会艺术、建筑的文件《建造活石》或许有些帮助。

143#: 教堂内的艺术不仅仅是美观或比普通的更好,教堂不是供艺术品的博物馆,不过真正的艺术品可放置在教堂内。因为这些艺术品提高了礼仪的气氛、提高虔诚并有助于默观。

真正艺术的要求

146#:真正的艺术与教会的祈祷是一致的,因为,这些圣艺是超自界的记号和标记以及天主临在的表达。由于个人品位的不同,因此,堂区的委员会应把握质量和合适的原则,评估敬礼的圣艺术。

148#:为礼仪是否合适,是为教堂选择圣艺的另一个原则。这种合适度应表达礼仪所举行的奥迹、敬畏以及尊敬,而不是混乱礼仪的行动,因为其本身具有自己的节奏、结构和动作。

163#:同样,圣艺,包括现代化的媒体,如录象以及其他的电子产品,为恭敬天主也可以是合适的。基于其他圣艺合适的同样原则,现化高科技的产品也可以指向天主,尽管其形式、颜色、质感、份量不及传统的艺术品。

可见,163#清楚地对使用现代化的科技产品的可能性留有余地。尽管没有说明是否属于同一的情况,但可以使用这些工具。

我个人认为,在礼仪中使用幻灯片或录像不是一个合法的选择。不用说一张五顔六色的图片会使人分心,就是一张图片也会使人分心,即参与礼仪时的注意力分散到图片。

因此,我相信上面引用的148#,强调礼仪的艺术不能打乱礼仪行动本身的结构、节奏和动作,特别是指这种情况。

 

那么越来越多的堂区在弥撒中,使用投影仪投射读经、祈祷文和歌曲。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会帮助教友更好地明白弥撒的意义。相反地,这样做法,必然地使教友们对弥撒带为人为的分心。

我个人认为,适当地使用它还是可以的,特别是歌曲和弥撒歌唱的部分。在这种意义上讲,投影仪就好象中世纪时代特大的歌本。这些歌本上有弥撒与日课的音符,为使所人的可以看见,这些歌本放在唱经中央的位置。

但我不赞成投射祈祷经文、读经和其他宣读文本,因为,这些经文是听的,而不是读的、不是看的。
我同意我们的读者过多地使用投影仪会导致分心。例如:投射感恩经时一定会把教友的注意力从祭台转向屏幕。

至于,其位置更应注意,而且一定要记住,它们不是必需的,而是辅助设施。如果教堂的结构没有合适的地方,不允许它,那么,寻找其他的解决方法,更好不同使用投影仪。

屏幕尽可能不要在至圣所内,而且一定不可以置于祭台之后。

总之,我认为这些若有助于礼仪的参与,不妨使用之。不过,它们仅是工具而已,礼仪的庆祝决不能它们受到影响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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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事典礼之反省

执事典礼之反省

 

 

上星期六,本教区的四位修士在上海依纳爵主教座堂领受了圣秩圣事。邢主教主持了祝圣典礼,礼仪长达两个多小时。

礼仪中有几个细节令人深思:

虽然,我们相信人间没有完美的礼仪,但是礼仪安排者应该尽量避免把世俗化的仪式带入礼仪。

1、平安礼

在六月十九日礼仪中,十位执事也接受了九十多位司铎的平安礼。显然,这不是礼仪所要求的;非常可能,这是世俗化,讲究排场的表现。

礼规的要求就是新执事接受辅礼执事——礼仪中协助主教的执事——的平安礼,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平安礼,表达他们接受了同一的职务,服务祭台。

在司铎的祝圣典礼中,新司铎只接受司铎的平安礼,表示欢迎他们加入司铎团。同样,在祝圣主教的典礼中,新主教只接受主教们的平安礼。

 

2、致答谢词

虽然,本人在国外参加不同的执事祝圣典礼,在这些祝圣执事的典礼中,在主教降福之前,都有新执事致答谢词,感谢天主、主教、父母等。但是礼书中没有提及所谓的致答谢词。最近本人通过网络看了由教宗主持的祝圣执事典礼,在教宗主持的祝圣典礼中,也没有这一部分。

 

礼仪的安排者不是创造、发明一些新的仪式加入礼仪。这种做法不但没有使礼仪变得更好,反而破坏礼仪原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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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主保

 

很久没写博文了,借庆祝耶稣会的这位圣人,简单扼要介绍一下这位非常出色的圣人,尽管‘英年早逝’。他仅活了二十三年,但他却成了公教青年的模范及主保。

 
                                                                    

 

他于1568年生于意大利一个贵族的家庭。其父希望他成为一名军人,升官发财,光宗耀祖,但他没有成为军人,却成了耶稣会士。

他自幼便养成每天念早晚日课的习惯,一心向往纯洁的生活。九岁时,他看到当时淫逸奢侈的生活,非常痛恨,便在圣母像前,发了终身守贞愿。为了严守贞洁,用苦鞭抽打自己。生活中,也处处严格自己,非礼勿视、勿言。十岁时,从嘉禄、鲍荣茂主教手中领受圣体。十一岁时,其父希望他多多接触社会,多见些世面,将来可以继承他的事业。恰巧他那时生了一场重病,便经此为借口,天天躲在家里,念经祈祷,阅读圣人传记等。当他读到一本有关耶稣会士在印度传教的事迹时,他渴望步入他们的后尘。虽然,母亲同意赞成他的想法,但父亲强烈反对。由于他意志十分坚决,父亲终于允许了。158511月二十五日进入耶稣会。一段时间后,他在拉特朗大殿领了小品,继续学习为将来圣神父做准备,并梦想做一位传教士及殉道者。

他的愿望很快实现了。1591年,罗马发生大瘟疫,死者不计其数。当时,耶稣会办了一所临时医院,类思在医院里帮忙,服侍病人,结果染上了疫病。同年的六月二十一日,他眼睛注视着苦像,口里重复着耶稣的圣名,便离开了人世。

1726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被教宗本笃十三世宣布为圣人,并被立为青年学生主保。1926年,被教宗庇护十一世宣称为青年主保。

 

今天礼仪指出圣人生活的三个特征:

 

纯洁和补赎的生活

集祷经这样说:天主。。。使圣类思善度纯洁和补赎的生活。。。。

虽然,圣人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忘记领洗的誓愿。不但如此,一直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他在在入会之前,就守斋、克苦、通宵祈祷等;入会之后更是如此,他不顾睡眠和吃饭,只顾祈祷默想。

 

热爱天主,泛爱众人

他不但在圣堂内热爱天主,而且在吃饭及娱乐的时候。对天主的热爱激励他服待病人,有需要的人,穷人和弱小卑微的人,尽管他出身于贵族家庭。

 

洁净身心、穿上礼服领受圣体

献礼经祈祷说:穿上圣洁的礼服,以纯洁的心灵参与圣体圣事。领圣体后经则如此祈祷说:上主,我们获得了天使之粮的滋养。。。

他预知自己的死期临近,便领领了临终圣体,作为迈向圣城的食粮。

 

让我们纪念圣人时,也让我们效法他的德表!

 

圣类思,为我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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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礼仪祭服


1
2007年,教宗访问奥地利时,他穿蓝色的祭披,蓝色的领带以及蓝色的礼冠。这是否意味着现在圣母的节庆日可以使用蓝色的祭服呢?

2、在我自己的堂区参与圣母献耶稣于圣殿节的弥撒时,我看见本堂神父十分自豪地使用堂区送给他作为礼物的蓝色领带。在我们的地区,该庆日被认为是圣母的节庆日,所以使用蓝色。但据我所知,蓝色在我们的教区虽可以接受,但不是完全允许的。另一方面,执事没有匹配的领带,所以他用了白领带。请问可以接受神父和执事使用不同的颜色吗?如何处理这种“冲突”?

由于这两个问题有密切的关系,我尝试把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一并予以答复。

蓝色不是标准的礼仪颜色之一,仅有某种特权才可以使用。我们所谓的蓝色就是那些由天蓝的布而做成的。带有蓝色的图形或饰边的白色祭服不受此限。

使用蓝色祭服的特权在拉丁礼中有两种。一种就是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圣母朝圣地,教宗本笃十六在奥地利出名的圣母敬礼中心的弥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至于,长期或在某些大的节庆日使用这祭服,取决于颁赐特权的批文。

第两种特权是给整个国家的。例如,西班牙所有的教区,在圣母无原罪的节日可以使用蓝色的祭服。这种特权也可延伸至由西班牙国王统治的国家。

除了这两种情况外,蓝色可能不可以作为礼仪蓝色使用,即使在圣母大的节庆日。

关于在比利时使用蓝色的祭服,我并不知道该国是否有此特权,尽管那是可能的,因为佛兰德斯曾一度由西班牙国王斐理伯两世统治。


由于蓝色祭服不是十分普遍,即使是允许的,一个堂区只有一套是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说的是,执事穿白色的祭服是可以的。这种情况类似于仅主礼穿该节庆日或该节期的颜色,共祭的司铎则使用白色的领带和祭披的例子。

我们所说的是指拉丁礼。在东方教会中,圣母的节庆日使用蓝色祭服是相当普遍的,尤其在拜占庭传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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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音时的蜡烛

复活期内,主日读福音时,如果有复活蜡烛,辅礼人员是不是不需要把蜡烛抱到读经台?

 

原则上,没有这样的‘豁免’, 除了复活前夕外。在复活前夕晚间的礼仪中,复活蜡本身足够说明,尊敬福音就是尊敬复活的主。礼书规定该晚不用福音蜡烛,暗示在其他隆重的庆典中应使用蜡烛。虽然,我们知道使用蜡烛如同献香一样受到推崇,但不是弥撒庆典中必要的元素,所以是可以省略的。

在复活期其他的日子,复活蜡烛和其他伴随福音的标记具有不同的价值。

复活蜡烛象征复活的基督。虽然,她经常被置于靠近读经台处,但这不是唯一的可能性。她也可以放在至圣所的中央或祭台旁。因此,复活蜡烛不一定或主要地与福音有关联。

伴随福音的蜡烛是尊敬、强调福音在救恩历史中的具有特殊地位的一种方法。

正如梵二会议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指出的一样,这些礼仪性的尊敬,即对福音的尊敬,和对圣体尊敬是平行的,因为圣体也由蜡烛和献香伴同。虽然,这是强调基督特别、真实性地临在在宣读的圣言礼仪中,但没有损害基督本体性地临在在圣体圣事中独有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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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期内的圣水以及塑像

我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两个问题。

1、在我的堂区,复活期内,主日弥撒开始时,我们举行洒圣水礼,我们用的水就是在复活前夕礼仪中祝圣的圣水。在洒圣水之前,主礼再次祝圣水。这是由于在弥撒经本中只有两式可供选择的经文,即常年期内及复活期内祝圣水的经文。请问没有其他选择了吗?尤其,允许在整个复活期内使用已在复活前夕礼仪中隆重祝圣圣水的经文?

2、许多堂区——不是我们的堂区——在复活期内把复活耶稣的塑像放在圣堂内显眼的地方。我也曾见过一些堂区,在复活期内保留圣体柜的装饰,以塑像取代保存圣体的地方。我个人认为,复活蜡是复活期内主要的标记。难道使用塑像不会削弱复活蜡烛标记的价值以及把一些新的东西加入我们现有的礼仪传统中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想说的是礼规已假定不祝圣圣水的洒圣水礼——但仅限于复活主日弥撒。所以,教廷有关复活节庆祝的信这样说97#应以最隆重方式,庆祝复活节的弥撒。因此,使用复活前夕礼仪中祝圣的水取代忏悔礼是可取的,并在洒水时咏唱我看见有水,或其他具有洗礼特点的歌曲。圣堂入口处的圣水壶也应该注满同样的圣水

在其他的主日,礼规假定弥撒前的洒圣水礼所用水不是复活前夕礼仪中祝圣的水。因为,这个仪式称为祝圣和洒圣水,因此,可以想象这两个因素是需要的,复活主日是一个例外,由于复活节特殊的特征,。

在礼仪年其他的主日,过去洒圣水时,即使圣水已经准备好了,也不使用复活前夕礼仪中祝圣的水。所以,复活期五十内不使用这水是可能的。

同样,再次祝圣水也是不对的。复活前夕礼仪中祝圣的水是专门用在复活期内举行的圣洗圣事的。所以,就不用祝圣洗礼用水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同意你的说法,复活蜡烛是复活基督的礼仪中主要标记,但不排除其他热心敬礼的标记。

在复活期内放置耶稣复活的塑像,可以帮助提高奥迹的意识和敬礼。在某一种意义而言,这就好像圣诞马槽一样。不过,要注意的是,我们是在提高敬礼的习俗,而不是以非礼仪的标记取代复活蜡烛。

因此,放置圣像以及地点要注意,是加强复活节的讯息,而不是模糊礼仪的主要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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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祭台旁的洗礼盆/池

 

在我的新堂区,我注意到洗礼盆/池和复活蜡都放在圣堂的中央,离祭台不远的地方。这在四旬期内可以吗?本堂神父说,因为没有其他地方可以放洗礼盆。您认为如何?


尽管,我没有看到这个教堂真实的样子,但我可以给予一些建议。美国主教团有一个名为“建造活石”的文件。其中提到了洗礼池:

文件66#这样说:洗礼入门圣事中的第一件圣事,为举行此圣事需要一个显著的地方。进入教会是加入一个与耶稣基督相联的感恩祭团体。因为教会的入门礼式由圣洗圣事开始,并由领受圣体而完成,所以,洗礼盆/池及其位置要反映基督徒经由水洗到达祭台的一个旅程。洗礼盆及祭台的这种内在关系可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如在建筑方面的统一及一致,使用天然或人工的灯光,或相同的木质图案,甚至类似的、相同的设计风格等。

67#: 在规划及设计教堂建筑时,洗礼盆/池和位置和设计以及所使用的材料,这是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习惯上,洗礼盆要么在教堂主体的一个特殊的地方,要么是一个独立的洗礼池。借着水的洗礼,信友进入基督内的生命。因此,洗礼盆/池为进入教堂的教友应是明显及方便的地方,而洗礼池的比例应视教堂建筑本身而定,并且应该容纳相当多的教友。实际大小,则取决于堂区的需要。


68#
:水是洗礼的主要标记与洗礼盆/池的焦点。借着水,教友死于罪恶并在基督内重生,获得新生命。在设计洗礼盆及洗礼地方的圣相时,堂区应考虑到传统的标记。这些标记对于设计洗礼盆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69#:下列的原则有助于洗礼盆/池的设计:

1、洗礼池应适合为成人和婴儿举行洗礼,这表示基督徒分享了同一个信仰,同一个洗礼。

2、洗礼池应可盛足够的水,可供成人和婴儿的洗礼。因为,教会的洗礼可能是浸水礼,也可能是注水礼。洗礼池能适合不同形式洗礼的习俗,应受到鼓励。

3、洗礼是整个教会的圣事,尤其是地方教会。因此,整个团体参与洗礼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4、洗礼的位置应考虑到整个团体如何积极地参与洗礼仪式。

5、由于圣洗和其他圣事及仪式的必然关系,堂区应为洗礼池选择一个视觉上能表达这种关系的地方。坚振和圣体完成由领洗开始的入门圣事,婚姻和圣秩是活洗礼开始的信仰生活的方式,基督徒的死亡则是基督内生命——在洗礼中开始的最后的旅程。修好圣事则要求教友不断归依并重宣洗礼的承诺。有些堂区在靠近教堂的入口处设计洗礼池,设计在靠近教堂的入口处或教友经常出入的地方以及与祭台同一的轴线可以在教友发展的信仰和生活内表达不同的圣事和感恩祭的重要性。

6、随着成人入门圣事的恢复并在复活节前夕达至高峰,因此,堂区要有私自的地方,供新领洗者更换衣服和白衣以及准备在圣体圣事中完成入门圣事。在有些地方,祭衣房旁可以充当这种作用。

文件的第66号是我们问题的关键所在。洗礼池应置于与圣体圣事有关系的地方,但是这种关系也应表达两个空间之间的明显区别,以便表达这个旅程是经过水的洗礼而到达祭台的。

正如我们的读者指出的一样,把洗礼池安排在至圣所内有一定的不利,因为复活蜡一年都放在那里。

我建议我们的读者应向自己的本堂神父说明这个文件。但是,最好不要徒手,应带上一些基于上述建议的、能解决问题的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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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周四明供圣体

 

 在罗马深造回来的神父们告诉我说,在圣周四,罗马迁移圣体放回祭台时,使用圣体光并明供圣体,直到午夜。这可以吗?从我自己所知的来看,礼规是这样的:就是把圣体移到供爵内,然后放到圣体龕内,并把门关上。如果这是对的,那么,礼规说的午夜后没有隆重的朝拜圣体仪式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圣周四圣体放在圣体柜内朝拜,那么,怎么可以说隆重?午夜后要怎么做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罗马住了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见过在圣周四使用圣体光。罗马之所以成为罗马,那是因为某个堂区或修会团体有各自的古老特权如此做;这是的有可能的;也可能是因为对礼仪法的无知,因为住在罗马本身不能使一个人更有知识和智慧。

因此,在这一个问题上,法律是非常清楚的。圣礼部关于复活节庆典的文件(circular letter on the Easter celebrations55号,说:“圣体应该放入圣体龕或供爵内,决不可以在圣体光内明供着”。

禁止午夜后的隆重朝拜是因为星期五开始了,而且礼仪的中心从圣体转向十字架。因此,在圣体放回圣柜内之前,所有团体的敬礼在午夜后应该停止,如圣时、日课以及团体的敬礼等。

不过,午夜后,教友们私下可以继续朝拜圣体直到圣周五的礼仪前。但团体的敬礼应在其他地方举行。

这就是为什么供圣体的地方不应该在至圣所范围内的原因之一。虽然,可以使用通常的圣体柜或在另一个特殊的地方,但也可以使用堂区特别的朝拜圣体小堂或小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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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期中圣人的纪念日

 

 

就特定的节期内如何以正确的方式纪念圣人,在神学院中有产生了不少的问题,如四旬期。我想知道/请问您是否可以指出正确或至少建议性的方法,如果晨祷、诵读和弥撒是合并在一起的话?

 

在四旬期中,所有的纪念日,不管是必行还是自由的都被称为纪念日。不过,这些纪念日比在其他节期内更有局限性。无论如何,四旬期中的纪念日都是自由纪念,在四旬期外则是必行的纪念。

我们可以在《罗马弥撒经书总论》355#中找到:
a)  自十二月十七日至廿四日的將臨期平日、聖誕節八日慶期內、四旬期的平日(聖灰禮儀日與聖週例外):司祭應舉行本日的彌撒,但可念教會通用日曆所列本紀念日的「集禱經」,(聖灰禮儀日與聖週例外)。但在復活期的平日,則可全部採用紀念該聖人的經文。

b) 十二月十七日以前的將臨期平日、一月二日以後的聖誕期平日、復活期的平日:司祭可以選擇平日彌撒、或聖人彌撒,或所紀念的其中一位聖人的彌撒、或殉道錄Martyrologium所載本日聖人的彌撒。

 

因此,纪念一位圣人,如四旬期内耶路撒冷的济利禄三月十八日,仅使用专用的集祷经。其他的都是四旬期本日:读经、献礼经、颂谢词、领圣体后经和领主咏,并使用紫色的祭披而不是白的或红的如同其他圣人一样。

 

如果该位圣人属于节日或庆日等级的,例如:圣若瑟或圣帕特里克,在某些国家可能是节日或庆日。那么,就应该以规定的祭披颜色庆祝,包括光荣颂;在节日,包括信经。读经和日课都是圣人专用的。

在圣灰礼仪日和圣周及复活节八日庆期内,不纪念圣人。

关于日课,日课总论这样说:

237.遇上主日,庆日,节日,圣灰礼仪,圣周和复活节八日庆期内,就取消纪念日。
238.从十二月十七至甘四日,在圣诞后八天内及四旬期的平日,不得举
行必行的纪念日,连特殊日历的纪念日也不例外。若偶遇四旬期,则依随意纪念日之例而行。
239.在这些时期内,如要庆祝则以纪念的圣人:
a.在选读日课里,念了取自教
父作品的选读和的答唱咏以后,接念本圣人的选读及其答唱咏,以圣人的祷词结束;
b.此外,在赞美经及晚
课经里,念了结束祷词以后,可另加固有或公用的对经,及向圣人的祷词。

此后,特殊的节期有具体的原则:

247.通用日历的主日、节日以及主基督的庆日、四旬期平日和圣周、复活节和圣诞节以后的八日庆、十二月十七至廿十四日,在这些日子里,一切都是专用的,绝对不许更换经文,就是对经,圣诗,选读,答唱咏,祷词,以及往往连圣咏也在内。
252.虽然每人都应一心遵守四周已安排好的圣咏的整个循环,但为了心神或牧灵的益处,可以诵念别一天同一时辰日课的圣咏,来代替某一天所指定的圣咏。还有在其它偶遇的情况中,也可选择适宜的圣咏及其它部分,作为热心的诵读日课。

因此,如果晨祷和弥撒是合在一起的,那么,在所有的圣人纪念日中,诵读没有 变化。除了使用本日圣人的集祷经外,其余的一切应该是圣人本日的。

由上可知,除了保留四旬期专用的进堂对经外,可以改变当日的圣咏。不过,这要求谨慎和明智的判断以及具有礼仪素质相当好的团体,既理解、明白改变的原因又能驾轻就熟地找到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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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盖十字苦像与圣像

哆咪编译
 

问:为什么在四旬期的最后一周要遮盖住十字苦像与圣像呢?— D.K., Oakland, California

答:首先,我愿意给你推介Peter Elliott蒙席所写的《礼仪年的庆典》一书,由依纳爵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这本书为礼仪实践中碰到的棘手问题是非常有用的。

遮盖十字苦像或圣像的习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作法。许多地方按习惯是在四旬期第五主日第一晚祷或是前夕弥撒之前给十字苦像或圣像盖上布,然而有的地方是在圣周四主的晚餐弥撒后才遮盖住十字苦像。

在某些地方,圣像和塑像会从圣堂中移走,而不是简单地盖住,特别是圣周四以后。

十字苦像遮掩到圣周五的礼仪完毕后,而所有其他的圣像是在复活前夕弥撒之前除去遮盖物。

十四处苦路像和彩色玻璃向来不需遮盖。

主教团可以决定在这段时间,在它的辖区内是否保留遮掩十字苦像或圣像的习惯。

遮掩的布通常是由浅紫色不带任何装饰的布做成。

在四旬期的最后两周遮掩圣像的习惯来自以前的礼仪历法,在旧历中耶稣苦难史也在四旬期第五主日宣读(因此,也称“苦难主日”),一如在圣枝主日、圣周二、圣周三和圣周星期五宣读一样。

为这个缘故,从四旬期第五主日开始的两周叫做“耶稣受难节”(Passiontide)于是我们就看到在四旬期第五周有遮掩圣像的习惯作为耶稣苦难的序幕。

就如Elliott 蒙席所表述的,“遮掩十字架与圣像的习惯……更多的是根据信众的心理,因为这可以帮助我们集中于基督救赎工程的本质上。

尽管这是确实的,然而这个习惯的历史由来却有其它的说法。它也许是源自第九世纪德国的一个著名习俗,也就是在四旬期开始时,在祭台前挂上一张大幕布。这块布叫作“Hungertuch”即渴望之布。它把祭台完全遮掩起来与信众分开,直到圣周三读受难史读到“圣所的帐幔从上到下裂成两半”时才把布拉开。

一些作者认为,这个习俗的产生还有一个实际的原因,是为了让那些不识字的信友知道四旬期什么时候开始了。

然而,其他的人主张这是古代公开忏悔补赎习俗的一种遗留痕迹。那些悔罪者在四旬期的开始要在仪式上被驱除在教会之外。在公开补赎的仪式被废除以后——会众象征性地在圣灰礼仪星期三领圣灰来开始悔罪的仪式——排除会众进入教堂不再发生了。于是人们在祭台或至圣所蒙上布不让人看见,直到在复活节,人们与天主和好为止。

因着类似的动机,以后在中世纪,十字苦像和圣人像也在四旬期的开始被蒙上。

在四旬期最后两周遮掩圣像的规定是在以后才出现,但是一直没有明白指示,直到十七世纪主教礼书出版以后。

梵帝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后,有逐渐废除这种习惯的趋势,但这个习惯仍在某种程度上得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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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友直接用手取圣体

教友直接用手取圣体

(本文略有删节)

周道明编译

南非的一个主教问:最近,我下令要求一位本堂停止教友手拿圣体在圣爵内蘸圣血的习惯。这是该堂区长久以来的习惯,这一习惯是由印度传教士神父们开始的,而且他们对我说,这是他们国家大部分地方都有的习惯。我以教育的方法回应、强调神职送圣体的角色以及领受者在领受一份礼物。但这本堂神父引用了1969"Memoriale Domini"文件,该文件第四段说:关于施行圣事的方式,教友可以使用的传统方法,即手领圣体强调神父、执事角色,或者简单一点,教友可以直接在供爵内取拿圣体。不管哪一种方式,领圣体者应在返回自己的座位前领掉圣体。我不敢苟同。于是,我引用了《救赎圣事》92号:说,尽管每个教友都有权力以自己任选的方式口领圣体,如果教友希望手领圣体,在有宗座认可的地区,地方主教团已经给予同意,教友可以手领圣体。但应注意,教友应该在神父/执事前领下圣体,不可以拿着圣体而离开。若圣体有被亵圣的危险,那么圣体不应该被送到教友的手里。我己经用斜体字指明了主要的问题了,我相信你的高见一定会使这个问题更清楚。

 

答: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严格来讲,本堂神父引用的不是Memoriale Domini文件的教导,而是附加在原文件里的一封法文的信。那是关于实际应用的一封呈给主教团,许可手领圣体的信的样本。

因此,对于合法的方式,教友直接在供爵内手取圣体几乎没有价值。

其次,我也愿意提出,在这个堂区里,这问题不能证明这个习惯是合理的,因为,本堂引用的同一封信的第二段也说“当教友领圣体兼领圣血时,蘸有圣血的圣体,从来不会放在教友手中的。至少,这暗示教友蘸圣血的选择不应该是预先安排的。

 

因此,教友自己手取圣体从来不是合法的,也从来没有编入教会官方的文件。相反,与这个不同的习惯反而成了主流的思想,成了规范的方式。

19731,圣事部出版了“无限爱德”(Immensae Caritatis)的训令,这个文件没有提到教友从供爵内手取圣体的选择。文件仅简单地说:自从三年前发表Memoriale Domini训令以来,不同的地方主教团不断地要求教廷给予他们权力,许可神父把圣体送到教友手中,即手领圣体。但同一的文件提醒说,教会法和教父的著作对圣体的尊敬和谨慎的态度应保持,尤其,以此方式领圣体时。经验告诉我们某些具体的细节,值得特别注意。不管是送体的人还是领受者,当教友手领圣体时,应小心和谨慎,特别是从圣体上掉下来的碎屑。

1973年末,感恩的圣事(Eucharistiae Sacramentum)提供了在弥撒外领圣体及朝拜圣体的新仪式。在前言第21号差不多引用了Memoriale Domini的信,但删除了关于信友在供爵内手取圣体的从句。

该文件非常清楚地强调,不管手领还是口领,圣体必须由相称、胜任的人分送给领圣体者,并且应对领圣体的教友说:基督圣体。

最后,圣礼部1985年给美国主教团团长写了一封信。该信同意并提供了一个例子,取代了附在Memoriale Domini的信。

1969年以来,除了保持传统分送圣体的方式外,教廷己经把手领圣体的能力给了那些向教廷要求的主教团……但对下面几点引起注意是应该的:

1、手领圣体如同口领一样应表达出对圣体中基督真实的临在应有的尊敬。因此,如同教父们所强调的,应强调领圣体者适当的手势。在第四世末,新教友伸出双手,使左手成为右手的宝座,领受基督,并以右手把圣体送到口里(第五世纪,耶路撒冷的济利禄要理讲授)。

同样,按照教父们的教导,应强调对“基督圣体”回答阿们的重要性。这个阿们是信德的宣认。

3、手领圣体者应在返回自己的座位之前领掉圣体,稍微向边上移一点但仍面向祭台,以免妨碍领圣体者前来领圣体。

4、教友是在教会内领受圣体圣事,它是在基督内和教会内的共融,因此,领圣体者应伸出手从神职或送圣体员手中领受圣体,不应该从圣盘或供爵内自行取拿圣体,如同拿普通的面包一样。

5、出于对圣体的尊敬,手应是干净,应常提醒孩子。

6、在这件事上,教友得到全面的要理讲授是必要的,同时,应强调对至圣圣体的尊敬和朝拜。

7、教友可以自由地采取手领圣体的习惯。但每个人都有自由,口领或手领。

 

这些原则和上述所引用的文件所指出的,旨在唤起教友对尊敬圣体的责任,以及适用于领受圣体圣事的方式。

 

人灵的牧者不但要强调有效地领受圣体的内在的要求,即修和圣事,而且要强调对圣体尊敬的外在的态度,特别是信友对圣体圣事的信仰。

 

虽然,这个主题的探讨和研究不够到位,但我相信我己为主教提供了足够的材料了向那本堂神父证明,《救赎圣事》与大部分相关的教导以及教会的习惯是一致的,因此堂区应该停止这个不正确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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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圣体时降福的问题

 

周道明编译

请问是否可以降福那些前来却不领圣体的人呢? 神父、执事或送圣体员必须要降福他们以代替领受圣体吗?在领圣体时,如果那人不领圣体却双手交叉置于胸前前来,怎么办?

有两人致信向圣礼部请教有关在领圣体时降福的这一“习惯”。他们询问圣职人员或送圣体员是否可以给予降福,是否有特殊的指导措施及一些特殊的规定。

2008112日,圣礼部的副秘书——安东尼、瓦德神父,以书信的形式对上述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该信说:“圣礼部目前正在讨论、研究该问题”。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本部答复仅限于下列的的原则:

1、在领圣体后,弥撒结束前,主礼降福每一个人和所有的人。

2、在弥撒内,送圣体员不能给予降福,只有司铎有能力给予降福(参阅法典1169.2;罗马祝福礼典,18#)。

3、覆手有其圣事性的价值及意义,以此代替领受圣体是不恰当,应明确地予以阻止。

4、在宗座劝谕,Familiaris Consortio 84号禁止人灵的牧者,不管什么样的理由,甚至是牧灵的理由,均不能给离婚再婚者施行任何仪式。任何形式的降福取代领受圣体,在某种意义上,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些离婚再婚者具有天主教徒的良好身份及声誉。

5、同样,按照教会法,那些不准领圣体者,教会的纪律已相当清楚,他们既不能前来接近圣体也不能接受降福。这包括非天主教徒以及法典已指出的,即“受绝罚和禁罚在科处或宣判后,以及其它顽固地处于明显的重大罪恶中的人,不准其领圣体”(915)。

圣礼部的澄清及说明送圣体员在弥撒内不能给予降福是非常有帮助的,对在堂区工作的牧者也是非常实用的,尤其是在那些领圣体时予以“降福”已相当普遍的堂区。

虽然圣礼部的信没有提及儿童,但我们经常看到尚未领初的孩子,双手交叉置于胸前——为表明他们不领圣体,同时,表示他们对至圣圣体圣事的尊敬——在领圣体的队伍中紧随着父母前来。

这种尊敬既是恰当的又是值得赞赏的。不过,有时主礼或送圣体员却认为他们的这种姿势是要求特殊的降福“取代”圣体的含蓄的表达。虽然,降福孩子的意向是好的,但应该清楚,主礼在弥撒结束时降福每一个人,包括小孩子;因此,领圣体时没有其他任何的降福。

圣礼部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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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经奥迹如何配合礼仪的节期

 

道明编译

请问将临期、圣诞、主显节和四旬期的主日应该念哪一端玫瑰经奥迹?不言而喻,在光明奥迹以前,主日通常念荣福奥迹,除了四旬期、将临期念痛苦奥迹和圣诞期念欢喜外。但,现在一个星期只有一天念荣福奥迹,如果星期天不念的话。以前,一个星期可以念三次,要是星期天不念的话,还有两天可以念荣福奥迹。

 

答:教会官方有两个主要的文件提到这个问题:12001年圣事礼仪部发布的《大众热心敬礼的指南》;22002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发表的一份《论童贞圣母玫瑰经》的宗座书信。
大众热心敬礼的指南指出玫瑰经的性质以及信友安排分配玫瑰经奥迹的自由:
197
:玫瑰经——圣母圣咏集——是指向天主之母最好的祈祷经文之一。因此,历代的教宗常常敦促信友们诵念由圣经而得到启发,并集中基督生平救恩事件以及与其母亲圣母有着密切关系的祈祷。许多有圣德的主教们以及那些在灵修上有造诣的圣者们已证实了玫瑰经的功效及其价值。
玫瑰经本质上是默观性的祈祷,其要求信友们以宁静的节奏以及口诵心维去默观基督生平的奥迹。因此,它常受培育神职及修会士灵修生活的人士们的青睐。
199
、在考虑玫瑰经性质的同时,文件的建议也值得我们参考:就是在某些场合,借着选读不同玫瑰奥迹的不同圣经片段以及较隆重的开始和结束祷词,诵念玫瑰经可以隆重一些,有些可以唱,亦可以分配角色。

200、有时,那些一天念一份玫瑰经的信友可以在特定的一天念特定的玫瑰经。按若望保禄二世的安排现在是这样的:欢喜玫瑰经(星期一和星期六),痛苦(星期二和星期五),荣福(星期三和星期天)和光明(星期四)。

若僵化这样的安排,玫瑰经的内容与礼仪日可能会有冲突, 如:若圣诞本日刚好是星期五,念痛苦。在这种情况下,礼仪日的特点应优先于通常特定一天的玫瑰经的安排,甚至在特殊的一天,可以适当地更换玫瑰奥迹默想的内容以保持礼仪节期与热心的习惯的统一及一致。因此,信友们可以在主显节默观圣三来朝取代欢喜第五端在圣殿中找到耶稣的奥迹。不过,这样的取代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在经过精心和周全考虑后以及按照圣经和是否合适礼仪日的情况下进行的。
教会的牧者们一直以来鼓励信友念圣母经,因为它既是一个尚未完全消失的古老传统又可以帮助信友口诵心维。
上述的这种做法特别适合玫瑰经重复和默想性质的特点,它以一从句的形式紧接耶稣圣名之后并指向默观的奥迹。
在向信友们推荐玫瑰经的美以及其价值的同时,我们应该避免不相信其他祈祷的形式或忽略其他多种形式的圣母祈祷经文,
同时,对那些不经常念玫瑰经的信友也应避免灌输罪恶感的说法。玫瑰经的确是一种很好的祈祷,具有内在的美,但信友念或不念仍具有自由在宗座的书信中,若望保禄二世也赞同信友按礼仪的节期适应玫瑰经奥迹的自由。关于上述201号提到的,教宗也建议圣母经最好在耶稣圣名之后《论童贞圣母玫瑰经,33#》。

倘若教会给我们很大的空间,我们的读者就有很多的选择余地,如果她愿意一个星期内两天念荣福奥迹。简单的做法就是:在星期天念痛苦奥迹,星期二则念荣福奥迹。
不过,我有些担扰星期天诵念痛苦奥迹是否合适的问题。因此,主的日子总是庆祝复活,哪怕是在四旬期和将临内。虽然,允许有其他的可能性,如圣枝主日,但我确信星期天逾越奥迹的特性应在荣福奥迹中表达出来,即应在星期天念荣福奥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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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洗节和常年期

主受洗节和常年期

 

请问主受洗节是否属于圣诞期? 根据教会礼仪年和日历总论,第32-38号,主受洗节好象是圣诞期的一部分。此外,常年期何时开始?教会礼仪年和日历总论44号说,常年期在主受洗节后的星期一开始。

答: 读经集的前言中有相关的说明:

 33、圣诞期从圣诞节第一晚祷开始一直到一月六日后或主显节后的星期日止。

 38、一月六日后的主日是主受洗节。
43
 除了那些各有自己特性的节期外,在年度的循环中,常年期有三十三或三十四周,在这时期内,不庆祝基督生平的特别奥迹。确切地说,这些日子庆祝基督所有的奥迹,尤其在主日。这个时期就是常年期。
 44
、常年期于一月六日后的星期一开始直到圣灰礼仪前星期二为止; 圣神降临节后的星期一开始直至将临期第一主日的第一晚祷前为止。
 
为此,我认为那已经很清楚了,主受洗节是圣诞期的一部分,并结束圣诞期。
 
主受洗节后的星期一开始常年期第一周。 主受洗节后的星期一如同圣神降临节后的星期一是一个星期六天中的一天,即星期一到星期六。

 此后,便是常年期第二主日,或更准确地说是常年期第二周的星期天。这样的说法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弥撒经本中没有常年期第一主日。事实上,主受洗节是常年期第一主日的说法是误导教友,包括教友们普遍使用的弥撒书。
这也可以从事实得到证明,因为有时候主受洗节是在一月九日星期一庆祝的。当然,这仅仅是在那些把主显节移到一月二日和一月八日主日之间庆祝的国家。因此,若圣诞节本日是主日时,主显节就是一月八日,那么,一月九日才是圣诞期的结束。
日课中的礼规再次肯定了这样的事实。在主受洗节晚祷的结束祷词中,礼规简明扼要地说:“圣诞期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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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礼仪问答题

有奖礼仪问答题

 

前几天,在翻阅弥撒经本时,无意中发现将临期没有第三周的星期六的弥撒经文。后来,又查了读经本, 也没有星期六的读经,日课更没有第三周星期六的安排,换言之,这三者的安排是一致 ,只到星期五为止,没有星期六的礼仪安排。

 

请问为什么将临期只有星期一至星期五,而没有星期六的礼仪安排呢?

 

原则上,每人都有权力参与回答,但教友优先,其次为修女、修士、神父、主教、礼仪学者等。

 

答案可以留在评论中。

 

 

凡在二十五日之前,答对者,将获得由本博主赠送的一份精美的圣诞礼物。

 

 

祝大家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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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前夕弥撒和任选读经

圣诞前夕弥撒和任选读经

道明编译

问题1:在我的堂区,圣诞前夕弥撒多于圣诞本日弥撒。圣诞前夕弥撒多于主日弥撒,合适吗?前夕弥撒是否可以使用子夜弥撒的经文以及读经,黎时弥撒应在什么时候做?
问题2:圣诞节弥撒的读经是否可以在读经集提供的四套中自由地选读,如:读经一选自子夜弥撒的读经一,读经二选自日间的读经,福音又回到子夜的弥撒?

教授回答说:
虽然,前夕弥撒多于主日弥撒不多见,但是没有明文的法律禁止如此做。不过,常年期内不应该这样做,牧者应该尽可能地在“主的日子”本日举行弥撒,尽管教友可以参与星期六晚的弥撒满全主日的义务。
圣诞前夕有数台弥撒可能是由于大部分堂区举行前夕和子夜弥撒。实际上,子夜弥撒是圣诞节的第一台弥撒,所以,不是前夕的弥撒。
也可能是堂区基于牧灵的经验而做了调整,如,牧者意识到参与前夕和子夜弥撒的教友比圣诞本日的要多。若如此,牧者应出台切实的牧灵措施。
至于,黎明弥撒则有回旋的余地,但应该相当早,天还是黑的或在破晓黎明时分举行。我认为若弥撒是在早上八点左右,那么应是日间弥撒。换言之,当天已经亮了时,应该使用日间弥撒,除北半球的堂区外。
关于选择读经的问题,读经集的条文指出:视牧灵的需要,可以在圣诞节三台弥撒的读经内选取。但是,应尊重正规礼仪的次序:旧约、圣咏、书信和福音。
不过,话说回来。读经集的条文仅是在前夕弥撒的读经之后加以说明的,而且仅指圣诞节的三台弥撒读经,即子夜、黎明和日间。因此,前夕弥撒的读经不在这种选择的可能性之内。
自由选择读经的牧灵措施不应延伸到礼仪经文,如集祷经、献礼经等,所以,我相信我们应该尊重礼仪庆祝的时间。


基于上面的理由,就礼仪而言,我认为把子夜的经文提前在前夕弥撒中使用是不正确的。至少,应如同其他的弥撒一样在子夜后举行本日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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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一天

 

 为很多人而言,今天只不过是日常、普通的日子中的一天而已,没有什么特别。其实不然,就礼仪而言,今天是特殊的一天。

我们知道,将临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将临期第一天开始至十二月十六日止;第二阶段则从十二月十七日至二十四日止。(参阅读经集总论94)。因此,今天的特殊就在于开始将临期的第二个阶段。其特殊性表达如下:

1、读经的安排

在将临期内,弥撒中的读经安排有其自己的独特性。就第二阶段而言,读经的安排距焦基督身上,更直接地指向基督(参阅礼仪年及年历总论42),选读一些有关基督诞生的福音片段,为迎接圣诞节做好准备。今天玛窦所记载的族谱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a case in point)。

2、“O”的对经

这是将临期礼仪中一个典型的特征。这名称来自每日的对经,因为这些对经均以拉丁文O”开始,故称为“O“的对经。
「啊智慧」O Sapientia
「啊上主」O Adonai
「啊叶瑟的苗裔」O Radix Jesse
「啊达味的钥匙」O Clavis David
「啊东方的旭日」O Oriens
「啊万民的君王」O Rex Gentium
「啊厄玛奴耳」O Emmanuel
这些称号代表人类对救主的期待充满着旧约圣经的典故。

若我们留意的话,从今天开始直到二十三日止,福音前的欢呼词,均以“O”开始。很可惜,中文没有翻译出来。在礼仪中还有一处,我们可以听到这些对经的,就是每日做晚祷时的谢主曲的对经。这些对经听起来是那么悦耳,旋律那么动听优美,令人心旷神怡!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因此,怀念过去在修道院,在降临期来临内,常听到这些专用的对经,听起来令人陶醉!

 

让我们一起默想每日的读经和这些对经,准备自己的心灵,使我们的心灵成为基督诞生的马槽(M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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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国的传统

今天,菲国开始圣诞节前九日敬礼的传统,即鸡鸣弥撒(Mass of the Roosteror filippino Simbang gabi)。参与弥撒的教友的确比主日、节日多得多,据说,那些不常来的教友也会在此时出现,一连九天。大部分的堂区都在凌晨四点左右举行弥撒,教友们则来得更早。弥撒之后,他们各自回家。那么为何如此早呢?按他们的解释是因为客观的原因,因为农民要到田里干活。但是也不排除这些理由:1、就是具有象征的意义。这些弥撒源自将临期敬礼圣母的弥撒,她给世界带来了基督——世界之光——战胜了黑暗,因此,圣母是教友们所知的“晓明之星。”2、很可能受到补赎、刻苦、节制等观念的影响,早起象征牺牲和补赎。

那么,这种传统好吗?客观来讲,举国上下,从主教到教友都很重视,他们也非常珍惜这样的机会教育教友,如有些教区统一安排讲道的主题和内容,七罪宗、三超德、天主十诫等。此外,这弥撒得到本国主教团批准以及圣座的许可。虽然不排除有利的一面,但就礼仪的角度而言,未必是理想的做法。1、弥撒中,主礼的祭披是白色的,而且有光荣颂。如此,这种做法提前表达了保留给圣诞节的喜乐的气氛。因为,白色和光荣颂都是节庆日的表达。将临期中不使用光荣颂和白色的祭披就有这样的意思,就是把节日喜乐的气氛保留给圣诞节。这种 “提前的表达”则破坏了礼仪的美。顺便提一下,我们教区提前到常年没有弥撒的堂口提前过圣诞节,也是不应该的。我个人倾向于圣诞后,而不是圣诞节前。

2、使用的歌曲超级不当。弥撒中,使用的歌曲大部分是圣诞的歌曲,这可有滥用圣诞歌曲之嫌。严格来讲,圣诞歌曲只限于圣诞期间使用,从圣诞前夕弥撒开始至主显节后的星期六,但在主受洗节第一晚祷前,因为第一晚祷后举行的弥撒主受洗节的弥撒。使用的歌曲不当,就是滥用礼仪节期的歌曲,可“恨”的是这是普遍的现象,蔚然成风。诚切希望,有更多的人注意弥撒中歌曲的安排。3、身心疲惫、偏离重心。一连九天早起为神父和教友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九天后他们均感身心疲惫,没有足够的精力庆祝圣诞本日,他们已在九天内耗光了精力,所以,为他们而言,圣诞节的高峰不是圣诞节本日,而是九天的圣诞敬礼,可见,远远地偏离了礼仪的重心。还好,全世界只有菲国有这样的传统,即仅是菲国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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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观本日的礼仪经文

 

时间飞逝而过,今天已是将临期第三周的星期二,令人兴奋和感动的圣诞节正在向我们走来。让我们一起默想今天的礼仪经文,好使我们以一颗开放和纯洁的心,伸开双手接纳基督耶稣来到我们心中。

 

集祷经(Collect:

Father of love

You made a new creation through Jesus Christ your Son.

May his coming free us from sin

And renew his life within us.

 

天主,你藉著你的唯一聖子,使我們成為新的子民。求你仁慈地垂視我們,使我們因你聖子的來臨,滌除舊日的一切罪污。因你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和你及聖神,是唯一天主,永生永王。亞孟。

 

在没有拉丁原文的对照下,中英的表达似乎有些许的不同。按英文,拙译为:慈爱的天父,你借着你的圣子——基督,使我们成为新受造物或你使我们在你圣子基督内成为新受造物。愿他的来临涤除我们的罪污,并赐予我们新生命。

这里强调了“新,”非常有意义。古人一向强调:“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此外,集祷经也表达了保禄神学的思想:谁若在基督内,他就是一个新受造物,是新受造的人(参阅格后517;迦615)。

Renew his life within us,”使他的生命在我们内得以延续,言外之意,就是基督给我们人类带来新生命——永生。正如圣史若望所说的:他的到来带来生命,更丰富的生命(1011)。

你在基督内是一个“新人”吗?

 

献礼经(Secret

拉:

PLACARE, D6mine, quaesumus,

nostrae precibus humilitatis

et h6stiis, et, ubi nulla

suppetunt suffragia merit6rum,

tuae nobis indulgentiae  succurre

praesidiis.

 

英:

LORD, we are nothing without

you. As you sustain us with

your mercy, receive our

prayers and offerings.

 

中:

:上主,求你惠然收納我們卑微的獻禮和祈禱。我們自知無功可恃,但求你仁慈地不斷扶助我們。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上主,沒有你,我們便一無所能;求你悅納我們卑微的禮品和祈禱,賜給我們行善的力量。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这献礼经好象是将临期礼仪中的主旋律,不断地被重复。将临期第二主日以及第二、三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均使用同样的经文。注意的是在中文,同样的经文却有了不同的翻译,可能是避免重复吧!不过,我更喜欢平日的翻译。而且,比英文更忠实原文。这和集祷经有了内在联系,我们在基督内成了新的受造物,没有基督带来的恩宠,我们当然一无所有,一无所能,一无是处(若155)。

 

领圣体后经

拉:

REPLETI cibo spiritaIis alim6niae, supplices te, Domine,

deprecamur, ut, huius

participati6ne mysterii, d6ceas

nos terrena sapienter perpendere,

et caelestibus inhaerere.

 

英:

FATHER, you give us food from

heaven. By our sharing in

this mystery, teach us to judge

wisely the things of earth and to

love the things of heaven.

中:

上主,我們參與了這奧蹟,領受了神糧。懇切求你教導我們,以你所賜的智慧去分辨世事,樂於尋求天上的幸福。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你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这祈祷文和献礼经一样地被重复使用,非常美。中文的表达亦相当好,我们参与了这个奥迹(participati6ne mysterii圣体圣事,领受了神粮(spiritaIis alim6niae圣体,目的是要我们以属神的智慧判断世事,并爱慕天乡,寻求天主的国——caelestibus inhaerere(玛633)。

 

一言以蔽之,今天的礼仪要求我们,反省吾身,注目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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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圣堂的礼仪神学

近来,本人参加了在菲国南部圣本笃隐修院的保禄六世礼仪学院举行的圣堂建筑研讨会,共二十来人,我是唯一的老外。本次研讨会为期三天,与会者获益良多!

 

梵二前,教会对圣堂的建筑可以说没有太多的要求;梵二后的今天,对建筑圣堂则有了很多的要求,尤其是对至圣所的要求,就是我们所谓的祭台间。因此,今天的教会不能以梵二前的思路来构建圣堂,否则,再豪华的圣堂也毫无价值可言。

的确,建筑一座新的、好的,符合梵二后礼仪神学的教堂非常难,因为,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牵涉到很多的要素。从外在的建筑材料到里面的礼仪空间、灯光、音响的设置需要有不同专家的投入,如建筑师、神学家、礼仪学家以及室内设置师等等。就我们中国教会而言,我们建造圣堂已进入了误区,至少我们温州教区有这样的倾向。只考虑钟楼(belfry),其他的一切可有可无,我甚至听说,没有钟楼的教堂就不是教堂的论调,真是贻笑大方!若如此,就是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那么,梵二后的今天,仅就礼仪空间而言,建造圣堂应考虑到:

1、信友的位置(Nave)

客观来说,这不成问题。但要考虑到团体的大小、人数的多少以及视线的问题,如信友是否可以看到主礼在祭台上举行的礼仪等。

2、至圣所(Presbytery

A、祭台Altar

祭台是教堂的中心,是基督的象征,故,一个教堂只有一个祭台。祭台要表达双重的神学,即既是基督祭献/奉献的地方,又是他举行最后晚餐的餐桌。缺少其中一个,便不是一个理想的祭台。例如:
 

乍看起来,这个祭台不错,磐石形的祭台,象征基督没错,神学思想也很连贯。因为祭台上方有十字架,这表达了在祭台上举行的弥撒与基督十字架的祭献是分不开的。但是它的缺点就是不像餐桌。

B、读经台(Ambo

记得梵二前不分祭台和读经台,因为读经也是神父在祭台上完成。在祭台的右边读书信,读福音时,由辅祭从右边把弥撒经本拿到祭台的左边。

梵二后,教会清楚地指出,圣体的餐桌和圣言的餐桌同时滋养信友灵性的生命,信友在这两张不同的餐桌上汲取灵性的食粮。因为,基督不但临在于圣体中,也临在在宣读的圣言中。

C、主礼的座椅(Presidential Chair

主礼是基督临在礼仪中一个卓越(Par excellence)的标记,因此,主礼座椅的位置应该明显,使人一目了然,但不应位于祭台前,以免挡住信友的视线。礼仪中,主礼以in persona Christi的身份带领整个团体向天父呈上祭献、赞美和感恩。没有主礼的临在不可能有感恩祭。

今天,看看我们教堂里是否突出了主礼的座椅,显而易见,主礼的位置模糊不清,很多时候,主礼的位置位于辅礼人员之中。这显然不是理想的做法。

ABC是设计至圣所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礼仪空间要素。

 

D、祭衣房(Sacristy/vestry

祭衣房也相当重要,一个理想的至圣所应该有祭衣房。一个没有祭衣房的至圣所就好像一件没有口袋的衣服。设有祭衣房的至圣所不但是为存放礼书及其他之用,而且也是为了更好地准备及举行礼仪。

E、圣井(Sacrarium

可能有很多的信友没有听说过圣井,更不知道圣井为何物。其实,圣井是教会很古老的一个传统,用来清洗圣器及处理其他的圣物。为方便起见,圣井应设在祭衣房内。

3、洗礼池Baptistery

历史的资料显示,初期的教会的教堂设有洗礼池,如拉特朗大殿,以方便举行浸洗礼。而且洗礼的形状也非常特别,犹如母胎(womb),象征教会犹如母亲孕育生命,带来新生命新教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没有洗礼池的教堂就好像一个没有womb的女人,不会生育的母亲。看看我们中国的教堂有几座设有洗礼池呢?因此,鼓励要建造新圣堂的教区,应考虑洗礼池。

 

那么,圣体柜(Tabernacle)怎么样呢?圣体柜可以说不是弥撒庆典中的一部分,因为,按照梵二的理想,信友应在参与的同一台弥撒中领受圣体,而不是圣体柜中圣体。因此,圣体柜可以设在至圣所外。

 

我们温州教区耗资一千多万的龙港无原圣母堂,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真的很可惜。首先主殿设在三楼,这为老年人实在不方便,楼道弯弯曲曲,老人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可以抵达主殿,虽设有现代化的电梯。这本身就不符合圣堂建筑的礼仪神学;其次,根本不实用,不能举行隆重的仪式。假设有一天,在该堂举行晋铎祝圣典礼,教区的神父加上来宾共有八十位人参礼,试想这个神圣的队伍和隆重的典礼怎么举行呢?能不能象上海徐家汇主教座堂,参礼的神父从更衣室直接隆重地进入圣堂呢?偌大的教堂更衣室又在哪里呢?更不用说圣井了?该教堂不理想应成为前车之鉴,希望其他教区不要重蹈覆辙。

相对而言,香港教区有几所非常好的教堂,富有极深的礼仪神学意义的教堂,如圣耶路热莫、圣安德教堂等,值得大家参考和欣赏。

 

建造上主的圣殿不是随心所欲,一定要考虑到圣堂是为举行礼仪而建造的,不是为图外表而忽略内在的礼仪功能和实用性,若缺乏了这些最基本的功能,一座圣堂就好像失了味的盐,一无所用,仅是一座死的建筑物(dead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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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us Domini—三钟经

Angelus Domini—三钟经

 

Angelus Domini nuntiavit Mariae.

Et concepit de Spiritu Sancto.

 

Ave, Maria, gratia plena, Dominus tecum.

Denedicta tu in mulieribus,

et benedictus fructus ventris tui, Iesus.

Sancta Maria, Mater Dei,

Ora pro nobis peccatoribus,

nunc et in hora mortis nostrae.

Amen.

Ecce ancilla Domini.

Fiat mihi secundum verbum tuum.

 

Ave, Maria…

 

 

Et Verbum caro factum est.

Et habitavit in nobis.

 

Ave, Maria…

 

Ora pro nobis, sancta Dei genetrix.

Ut digni efficiamur promissionibus Christi.

 

Oremus.

 

Gratiam tuam, quae sumus, Domine, mentibus mostris infunde;

ut qui, Angelo nuntiante,

Christi Filii tui incarnationem

Cognovimus,

per passionem eius et crucem,

ad resurrectiónis glóriam perducamur.

Per eundem Christum

Dominum nostrum.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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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的权限

      对于目前的甲流感,主教的权限是什么?我们的主教不但规定弥撒中不能握手互祝平安,禁止口领和领圣血以及倒空教区所有堂区的圣水,而且正式宣布,若有咳嗽,教友不用参与主日弥撒。请问咳嗽是不是可以成为不参与主日弥撒的正当理由?
 
这里有两个问题交织在一起。一个是当面临流行传染病时,主教权限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关于主教明智判断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即读者所提到的主教所采取的措施,的确是在主教普通的权限之内,甚至,主教可以在个别特殊的个案中调整礼仪免除特殊法的规定等。
其他的,如,禁止口领圣体是主教临时采取的措施,若没有教廷的特恩,不可以成为固定或常规的方式。
在这个做法中,基本上,主教采取的是预防性的措施,为避免疾病传播的可能性以及减低感染的危险。在较严重的例子中,如传染病肆虐盛行时,主教甚至可以采取更彻底的行动和措施。所以,当甲传染病爆发之初,教友对此又知之甚少,墨西哥巿的红衣主教甚至取消了所有公开的弥撒,长达好几个星期直到疫情稳定下来。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服从主教明智的判断。由于大多数的主教不是医生,所以他们应该请教专家关于避免传染而采取适当的措施。我们假定你的主教按专家建议而规定了这些做法。
在一般的情况下,中度的咳嗽不能成为一个健康的人不参加弥撒的理由。但是,若他本人尚不清楚自己的病症,那么,他就不应该参与主日弥撒直到确定病症为此,以免连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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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三台弥撒的特恩

2004年,在美国天主教官方的一份报纸上谈及特恩的问题。文章的注释说:1、除了法律许可做弥撒或共祭多于一次外,神父在一天内做弥撒超过一次是不合法的。2、若缺乏神父,地方主教为了正当的理由可以允可神父一天做两台弥撒,甚至,当牧灵需要时,在主日以及节日可以做三台弥撒(法典905)。美国教会有了这个特恩,所以,若有需要,每个神父每天可以做三台弥撒。请问您能告诉我们这个特恩的名称和日期吗?我到处找许可神父每日做三台弥撒的特恩。
我也找不到所谓在美国允许神父每日做三台弥撒的特恩。若有人知道详情,我将乐意奉上。
不过这里有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没有那样的特恩。如,2008、6美国官方的时事通讯提到圣礼部访问美国的报道。在他们的讨论中,圣礼部重申了法典的原则,限定神父每日做弥撒的次数,即平日两台和主日及节日三台。

尽管这是一个不正式的探讨会,也没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梵蒂冈已免除法典的限制,给了这个特恩,那么,圣礼部就不需要提关于这些规定的话题了。
不过,美国有些特殊的教区享有这个特恩或几个小教区承袭了这个特恩是可能的。若是如此,这个文件可以在教区的档案中找到,但这些档案不向外界公开。
数个教区享有这个特恩很容易使人误解,以为整个国家都有这个特恩。事实上,这个特恩是由于某个教区牧灵的需要而赋予的。
关于我们正在讨论特恩的问题,地方主教的确有权力许可神父平日做两台弥撒,主日三台,但平日做三台弥撒需要宗座的许可/特恩。
为正确起见,做弥撒的时间不是按礼仪日计算,而是按一天24小时计算的。例如,一个神父在星期六下午做的主日弥撒,应该算为星期六的弥撒,不能算为星期日的弥撒。同样,节日前夕的弥撒也是如此。
基于同样的理由,主教允可平日两台和主日三台弥撒不应该包括星期六的弥撒。如果一个神父星期六早上没有做弥撒,那么,按法律来讲,他可以在星期六晚上做两台主日弥撒第二天主日再做三台不触犯法典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是限制神父的牧灵热忱,而是保证每次弥撒的高贵和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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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经与明供圣体

教友经常问是否在明供圣体时,可以念玫瑰经?
梵二会议后,玫瑰经曾有过混乱的现象。礼仪学家以及神学家们认为玫瑰经和其他传统教会的敬礼,包括朝拜圣体,已过时、不符合合一的精神。按他们的看法,圣母的祈祷引起了神学性的争论,有朝拜圣母之嫌(Mariolatry)。因此,他们认为玫瑰经应该退出天主教传统的历史舞台。
在这种消极的背景下,1968年,圣礼部针对是否可以在明供圣体时使用圣母的经文及圣人的经文做出了回应。
圣礼部重申了1976年的《圣体奥迹》的教导,说:明供圣体时的祈祷应指向基督。因此,在明供圣体时,圣人的祈祷以及玫瑰经是不恰当的。对于明供圣体念玫瑰经,圣礼部1968年回应说:玫瑰经是指向圣母的祈祷,而不是指向基督。因此,明供圣体时念玫瑰经是不恰当的,不应鼓励,甚至有时直接禁止。
有人担心玫瑰经会一去不复返。
1974年,教宗保禄六世颁布了《圣母敬礼》的宗座劝谕,谈及圣母敬礼的问题。首先,教宗详细地研读了礼仪书以及《礼仪宪章》,指出礼仪中的敬礼圣母的 “份量”后,教宗说,不鼓励念玫瑰经是违反教会的传统的。玫瑰经不但以圣经为中心也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玫瑰经是指向基督的祈祷。
因此,明供圣体时念玫瑰经不但是教宗的训导,而且是教会的习惯。教友不必担心明供圣体时念玫瑰经有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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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osa Participatio

Actuosa Participatio

有人问什么原则或因素促使梵二改革礼仪呢?改变曾滋养信友长达好几个世纪的脱利腾的礼仪呢?我们可以在《礼仪宪章》中找到圆满的答案,那就是梵二会议所期盼的:积极地、有意识地、主动地并完整地参与(no. 14, cf. 11)。
四十多年后的今天, 有目共睹的事实是不少信友主动地参与礼仪,投入(Involved)礼仪的服务,如弥撒中歌唱、读经以及送圣体等不同的职务。这也改变了以往的“Silent spectators”,观众,在弥撒中祈祷(Praying during the Mass)而不是(Praying the Mass)的形象。因此,教友主动参与礼仪是梵二会议后所结出的硕果之一。
但,遗憾的是,在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梵二会议的精神和原则却被滥用、误解,把礼仪的庆祝变成娱乐和消遣(Amusements and recreation),以为有更多的动作就是主动、积极参与礼仪,如手拉手、拍手以及礼成式前的舞蹈,这实在辜负把梵二会议礼仪改革的精神。
那么怎么样理解所谓的Actuosa Participatio呢?最近,借着避静之余,再次细读教宗本笃十六两年前颁布的宗座劝谕:爱德的圣事(Sacramentum Caritatis)。教宗在本劝谕中为主动参与礼仪做了精辟的诠释。
1、 培育信友积极、主动参与弥撒首要的方式就是适宜地、正确地举行礼仪。庄严、正确地(Ars celebrandi)礼仪是保证主动参与礼仪的最好方法(参阅38#)。
2、 主动参与礼仪决不是一个纯外在的一个活动,而是与每人的具体生活分不开(52#)。若是仅表面地参与礼仪,缺乏了内在的要求,即不断的皈依、自我生活的反省以及把基督的爱带入社会就没有真正的主动参与礼仪可言(55#)。因此,教宗也提及所谓弥撒礼成,就是使命的开始,即社会中服务看不见的基督,活出所庆祝的奥迹及礼仪(51#)。

若要真正理解主动参与礼仪的意义,不妨拜读教宗的劝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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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中的歌曲

弥撒中的歌曲

 

近来,本人在巴格喔(Bagio)城参加菲国第二十四届全国礼仪大会。本次大会的主题主要探讨:礼仪年中的歌曲及音乐,即将临期及圣诞期、四旬期、复活期、常年期以及节庆日等,分别由不同的教授讲授及发挥弥撒中音乐及歌曲的重要性。本次礼仪大会除了有六十五个教区,三百人左右参与外,还有来自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的礼仪专家和服务或负责礼仪的人士参加,使本次大会增色不少。

特别值得欣赏的是:每个教授均指出,不管哪一个礼仪节期,弥撒中的音乐及歌曲必须符合礼仪节期的精神以及弥撒本身要表达的意义。换言之,将临期的歌曲应在将临期内使用,圣诞节的歌曲不应该在将临期内唱。准备礼品时的歌曲应表达人类劳动的成果——饼酒,不应该提前表达耶稣的圣体,同样领圣体时应表达基督的圣体,而不是其他的。否则,是不合适(out of place)的。对此,他们指出目前菲国堂区存在的现象,就是弥撒中的歌曲及音乐不对之处。希望每个堂区在弥撒中真的能按大会的理想安排及咏唱合适的歌曲。遗憾的是,堂区没有完全按照这些原则执行。

这种情况也在我们中国不同的教区发生。弥撒中的音乐可谓是信手拈来、随心所欲,个人主义特别浓。个人认为好听就不管歌曲是来自哪里,就在弥撒中使用,如通俗的基督教歌曲在弥撒中比比皆是,改编和低俗的歌曲及音乐在弥撒中泛滥成灾。当然,我们可以善意理解安排歌曲人的无知及缺乏经验和基本的礼仪知识,但是决不能认为那就是弥撒中的歌曲和音乐。那些通俗及低俗的音乐简直是糟蹋神圣高贵的弥撒及玷污礼仪。可悲的是,意识到这种后果的人教友寥寥无几!

当然,我们相信由于我们中国教会仍处于不健全的阶段,即是说目前没有统一以及缺乏安排弥撒中歌曲的指导和原则,但我们一定要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使用最合适的歌曲。如安排弥撒中的歌曲的时,参考香港教区的《颂恩》,因为它特别指出——在索引部分——进堂咏、领圣体时该唱什么样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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