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圣体时降福的问题

 

周道明编译

请问是否可以降福那些前来却不领圣体的人呢? 神父、执事或送圣体员必须要降福他们以代替领受圣体吗?在领圣体时,如果那人不领圣体却双手交叉置于胸前前来,怎么办?

有两人致信向圣礼部请教有关在领圣体时降福的这一“习惯”。他们询问圣职人员或送圣体员是否可以给予降福,是否有特殊的指导措施及一些特殊的规定。

2008112日,圣礼部的副秘书——安东尼、瓦德神父,以书信的形式对上述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该信说:“圣礼部目前正在讨论、研究该问题”。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本部答复仅限于下列的的原则:

1、在领圣体后,弥撒结束前,主礼降福每一个人和所有的人。

2、在弥撒内,送圣体员不能给予降福,只有司铎有能力给予降福(参阅法典1169.2;罗马祝福礼典,18#)。

3、覆手有其圣事性的价值及意义,以此代替领受圣体是不恰当,应明确地予以阻止。

4、在宗座劝谕,Familiaris Consortio 84号禁止人灵的牧者,不管什么样的理由,甚至是牧灵的理由,均不能给离婚再婚者施行任何仪式。任何形式的降福取代领受圣体,在某种意义上,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些离婚再婚者具有天主教徒的良好身份及声誉。

5、同样,按照教会法,那些不准领圣体者,教会的纪律已相当清楚,他们既不能前来接近圣体也不能接受降福。这包括非天主教徒以及法典已指出的,即“受绝罚和禁罚在科处或宣判后,以及其它顽固地处于明显的重大罪恶中的人,不准其领圣体”(915)。

圣礼部的澄清及说明送圣体员在弥撒内不能给予降福是非常有帮助的,对在堂区工作的牧者也是非常实用的,尤其是在那些领圣体时予以“降福”已相当普遍的堂区。

虽然圣礼部的信没有提及儿童,但我们经常看到尚未领初的孩子,双手交叉置于胸前——为表明他们不领圣体,同时,表示他们对至圣圣体圣事的尊敬——在领圣体的队伍中紧随着父母前来。

这种尊敬既是恰当的又是值得赞赏的。不过,有时主礼或送圣体员却认为他们的这种姿势是要求特殊的降福“取代”圣体的含蓄的表达。虽然,降福孩子的意向是好的,但应该清楚,主礼在弥撒结束时降福每一个人,包括小孩子;因此,领圣体时没有其他任何的降福。

圣礼部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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