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中三重举扬

最近,一位年长的神父对我说:“你举扬圣体时举得太低了。我求求你举扬圣体时,要举得高一些。”本人非常理解老神父的想法、做法及说法。他所接受的教育以及受到脱利腾的影响,抱怨本人圣体举得太低,实在不足为奇!而且,据了解,到目前为止,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举祭的司铎,举扬圣体过高,十分普遍。
最近,拜读的how not to say(如何正确举行弥撒)礼仪新书,使我想起弥撒中所谓的“三次举扬”,高度不一样,意义也不一样。
第一次就是司铎拿起面饼、葡萄酒,念上主万有的天主……《弥撒经书总论》说:主祭在祭台上双手将它们稍微举起即可(参阅141)。
第二次就是举扬圣体、圣血。文件的要求,依照各地习俗,向信众显示圣体(参阅150,179)。若理解没有偏差的话,显示一定不是象目前十分普遍的高举。这是不正确的做法,很多司铎以为是对的,以为要这样做。老神父抱怨的背景就是由于梵二前做拉丁背向教友的弥撒,所以,要把圣体举得很高,教友才会看到;而且,中世纪的教友有一个不良的习惯,以瞻仰圣体代替领圣体,甚至跑好几个堂区,为了看举扬圣体。可是,我们知道我们现在生活的是在梵二后,不再是拉丁,而是地方方言语;不再是背向教友,而是面对面。因此,文件说,显示是对的,正确的。

第三次就是主祭念圣三颂。文件说:“高举”(151)。因此,这次是最高的,这才是基督受举扬的时刻,也是关键的时刻。
或许为某些人而言,注意这些细节是无聊的事情,但真正从礼仪的角度及神学而言,是非常有意义,只是我们不明白要表达的意义。教宗在《爱德的圣事》中提到,庆祝的艺术(ars celebrandi)很可能要司铎把礼仪的意义及美感充分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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