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中圣人的纪念日

 

 

就特定的节期内如何以正确的方式纪念圣人,在神学院中有产生了不少的问题,如四旬期。我想知道/请问您是否可以指出正确或至少建议性的方法,如果晨祷、诵读和弥撒是合并在一起的话?

 

在四旬期中,所有的纪念日,不管是必行还是自由的都被称为纪念日。不过,这些纪念日比在其他节期内更有局限性。无论如何,四旬期中的纪念日都是自由纪念,在四旬期外则是必行的纪念。

我们可以在《罗马弥撒经书总论》355#中找到:
a)  自十二月十七日至廿四日的將臨期平日、聖誕節八日慶期內、四旬期的平日(聖灰禮儀日與聖週例外):司祭應舉行本日的彌撒,但可念教會通用日曆所列本紀念日的「集禱經」,(聖灰禮儀日與聖週例外)。但在復活期的平日,則可全部採用紀念該聖人的經文。

b) 十二月十七日以前的將臨期平日、一月二日以後的聖誕期平日、復活期的平日:司祭可以選擇平日彌撒、或聖人彌撒,或所紀念的其中一位聖人的彌撒、或殉道錄Martyrologium所載本日聖人的彌撒。

 

因此,纪念一位圣人,如四旬期内耶路撒冷的济利禄三月十八日,仅使用专用的集祷经。其他的都是四旬期本日:读经、献礼经、颂谢词、领圣体后经和领主咏,并使用紫色的祭披而不是白的或红的如同其他圣人一样。

 

如果该位圣人属于节日或庆日等级的,例如:圣若瑟或圣帕特里克,在某些国家可能是节日或庆日。那么,就应该以规定的祭披颜色庆祝,包括光荣颂;在节日,包括信经。读经和日课都是圣人专用的。

在圣灰礼仪日和圣周及复活节八日庆期内,不纪念圣人。

关于日课,日课总论这样说:

237.遇上主日,庆日,节日,圣灰礼仪,圣周和复活节八日庆期内,就取消纪念日。
238.从十二月十七至甘四日,在圣诞后八天内及四旬期的平日,不得举
行必行的纪念日,连特殊日历的纪念日也不例外。若偶遇四旬期,则依随意纪念日之例而行。
239.在这些时期内,如要庆祝则以纪念的圣人:
a.在选读日课里,念了取自教
父作品的选读和的答唱咏以后,接念本圣人的选读及其答唱咏,以圣人的祷词结束;
b.此外,在赞美经及晚
课经里,念了结束祷词以后,可另加固有或公用的对经,及向圣人的祷词。

此后,特殊的节期有具体的原则:

247.通用日历的主日、节日以及主基督的庆日、四旬期平日和圣周、复活节和圣诞节以后的八日庆、十二月十七至廿十四日,在这些日子里,一切都是专用的,绝对不许更换经文,就是对经,圣诗,选读,答唱咏,祷词,以及往往连圣咏也在内。
252.虽然每人都应一心遵守四周已安排好的圣咏的整个循环,但为了心神或牧灵的益处,可以诵念别一天同一时辰日课的圣咏,来代替某一天所指定的圣咏。还有在其它偶遇的情况中,也可选择适宜的圣咏及其它部分,作为热心的诵读日课。

因此,如果晨祷和弥撒是合在一起的,那么,在所有的圣人纪念日中,诵读没有 变化。除了使用本日圣人的集祷经外,其余的一切应该是圣人本日的。

由上可知,除了保留四旬期专用的进堂对经外,可以改变当日的圣咏。不过,这要求谨慎和明智的判断以及具有礼仪素质相当好的团体,既理解、明白改变的原因又能驾轻就熟地找到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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