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周四明供圣体

 

 在罗马深造回来的神父们告诉我说,在圣周四,罗马迁移圣体放回祭台时,使用圣体光并明供圣体,直到午夜。这可以吗?从我自己所知的来看,礼规是这样的:就是把圣体移到供爵内,然后放到圣体龕内,并把门关上。如果这是对的,那么,礼规说的午夜后没有隆重的朝拜圣体仪式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圣周四圣体放在圣体柜内朝拜,那么,怎么可以说隆重?午夜后要怎么做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罗马住了二十多年了从来没有见过在圣周四使用圣体光。罗马之所以成为罗马,那是因为某个堂区或修会团体有各自的古老特权如此做;这是的有可能的;也可能是因为对礼仪法的无知,因为住在罗马本身不能使一个人更有知识和智慧。

因此,在这一个问题上,法律是非常清楚的。圣礼部关于复活节庆典的文件(circular letter on the Easter celebrations55号,说:“圣体应该放入圣体龕或供爵内,决不可以在圣体光内明供着”。

禁止午夜后的隆重朝拜是因为星期五开始了,而且礼仪的中心从圣体转向十字架。因此,在圣体放回圣柜内之前,所有团体的敬礼在午夜后应该停止,如圣时、日课以及团体的敬礼等。

不过,午夜后,教友们私下可以继续朝拜圣体直到圣周五的礼仪前。但团体的敬礼应在其他地方举行。

这就是为什么供圣体的地方不应该在至圣所范围内的原因之一。虽然,可以使用通常的圣体柜或在另一个特殊的地方,但也可以使用堂区特别的朝拜圣体小堂或小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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